血站2019年收支预算已报请市财政局同意,于3月20日收悉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巴财预〔2019〕1号)的预算批复文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要求,将单位2019年度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市中心血站始建于2000年6月,2001年7月经原四川省卫生厅批准开展采、供血工作。是全市唯一的采供血机构,主要职责是按照省卫健委的要求,承担全市300多万常住人口、90多家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的采集、制备、检验、储存和发放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血站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是全额预算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市卫健委, 现为二级预算单位。
三、血站2019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招募工作,进一步提升血液供给保障能力
1.继续协调和配合各县(区)献血办开展好无偿献血宣传、组织动员工作;充分依托各部门、乡镇政府加强乡镇无偿献血工作力度,全面完成四川省无偿献血“三大核心”指标任务。
2.加强无偿献血资金管理,争取年内出台并实施《巴中市医疗用血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做好无偿献血专项资金的收支、献血者纪念品使用管理,按规定做好献血者及直系亲属用血退费工作。
3.进一步提高血液供给保障能力。创新血站血液采集的工作机制,对献血服务科分为3个采血小组,实行分县区划片负责制,落实献血者招募和血液采集工作任务;开放6个献血屋固定采血外,组织团队献血300余次,最大限度保障临床供给。
(二)加强采供血业务和质量管理,全面提升采供血服务能力和水平
1.认真执行采供血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血站的采供血技术操作规程;修订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逗硬考核。
2.强化日常质量监管和质量控制,持续改进血站质量管理体系,继续坚持每月1次科室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质量考核,建立员工质量考核不良记录,定期召开质量例会,及时通报、分析和解决质量问题,确保采供血工作质量。
3.规范做好血液的采集、运输、成分制备、储存和发放管理工作,保障血液供给及时、安全、有效。加强血液辐照室的核放射源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职业暴露事故,确保血站员工的执业安全。
4.切实加强实验室管理,确保血液质量和安全。精准做好血液的血清学、核酸检测工作,科学、准确判定血液检测结论和发出血液检验报告,严把血液安全关。按规定参加国家卫健委临床检验中心举行的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工作,确保考核成绩达到90分以上。加强血站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等管理工作,防止实验室发生污染事故。
(三)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知识水平和能力
1.继续加强对职工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训,完成职工站内培训75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确保继续教育覆盖率达100%,继续教育学分达标率达到100%。
2.举行全员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考试和考核,考试考核成绩与绩效考核挂钩,全面提升血站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3.举办全市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知识培训班,提升输血技术服务水平。
(四)加强血站内部管理,逗硬执行绩效考核
1.认真做好血站文秘、信访、档案、人事、监察等各项工作,为血站的高效运行和采供血服务提供坚强保障。
2.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血站的财务收支、采供血物料出入库及库存、物资设备采购、国有资产等管理工作。
3.完善健全覆盖职工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继续教育、科室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员工出勤、岗位职责履行、违规违纪、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投诉、工作效能等主要内容的考核体系及台账,严格实行定期考核。
4.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情况和结果作为员工的年度考核、党员的民主评议、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先进评选、学习进修、科室的绩效工资和政府目标考核奖发放的依据。
5.对严重违反技术操作规程、血站管理制度和工作规则、违法违纪行为以及玩忽职守、不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效能低下造成献血者和血液安全、血站经济损失的通报批评,视其情节扣减奖励绩效工资和取消政府目标考核奖。
(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采供血正常有序进行
1.开展全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培训,进行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全面提升全站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开展站内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与治理,杜绝一切安全生产事故。
3.加强反恐防暴制度和队伍建设,开展好站内各种应急预案的应急演练,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故。
4.加强采送血车车辆的维修、燃油、使用安全管理,保障采供血工作需求。
5.加强血液检测实验室、医疗废物处理室、消毒供应室、发电机房、物资库房、档案室等安全管理,并特别对血液检测实验室、医疗废弃物处理室、配电房(发电机房)、电梯等重点区域的水电线路、设备及消防安全器材等管理,确保各种线路安全、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六)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党建工作,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1.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2.抓好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按照“市直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抓好支委班子配备建设、创新党支委活动方式,建立党员名册管理台账,强化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强化支委的政治功能,按规定壮大发展党员队伍,提升支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地,按时按规定开好党员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谈心谈话、主题党日、党费收缴、党员管理等基本制度,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4.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辨是非、澄清模糊认识、筑牢思想防线。
5.驰而不息抓好正风肃纪工作。继续开展中梗阻整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优化采供血环境、增强工作落实力、执行力,提升血站的社会满意度和公信力。
(七)认真完成上级党委、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全力做好精准扶贫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指示精神,继续扎实在巴州区大和乡朱垭村、北山村、方坝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2.大力支持第一书记精准扶贫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组织的要求脱贫摘帽,完成派驻第一书记界牌村的结对联建党组织工作任务。
3.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将无偿献工作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美化、亮化献血环境,积极创建国家级青年文明号。
4.继续做好其他重点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部署要求,在做好采供血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维稳信访、保密普法、信息调研等重点工作,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四、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表1)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293.8万元,比2018年增加4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9.8万元,占总收入36%,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834万元,占总收入64%。(表1-1)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293.8万元,比2018年增加4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4万元,占总支出27%,项目支出932.4万元,占总支出72%。(表1-2)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8万元(表2)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9.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方面。(表3)
(一)基本支出459.8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98.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6.6万元,绩效工资80.6万元,津贴补贴1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5万元,奖金 0万元,其他保险4.1万元,住房公积金25.2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62.6万元,其中:福利费3.1万元,工会经费4.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1.3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2万元。(表3-1)
(二)项目支出932.4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80.4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会议费、采供血专用设备维修维护费等支出;事业发展类项目支出852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设备购置、项目前期工作等支出。(表3-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6万元,较2018未增减。主要原因是2018年对采供血车辆运行经费进行了监管。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表3-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零。(表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零。(表5)
十、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460万元,主要是:主要用于采供血专用设备购置。(表6和表7)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巴中市中心血站共有车辆10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套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8.市级部门预算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表9.项目支出绩效表(发展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