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小编身边听到一些不理解的声音:“我们献血无偿,患者医院用血却需要拿钱,血站是一本万利的机构……”对于我国实行的无偿献血制度,很多人是存在很多误解,今天,小编再来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国家禁止买卖血液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八条明确指出,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
在我国,买卖血液属于违法行为。因为血液不是商品,一旦允许血液进行买卖,一系列因逐利而带来的社会问题就会随之而来,如造假、隐瞒病史、血头强迫买卖、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等等。因此,安全血液来源于献血者们的无私捐献,国家鼓励公民自愿无偿献血。
二、为何医院临床用血要收费
那么问题来了,有人会问,既然国家禁止买卖血液,那为啥在医院临床用血还要收费?其实道理很简单,血液虽然是献血者无偿捐献的,但是,血液在用于临床患者输血之前,需要进行一系列处理的过程,这就包括了采集、分离、制备、检验、储存、运输等成本。就比如说咱们每家每户每个月要缴纳的自来水费用。江河里的水本身是免费的,但是我们每户人家使用自来水却是要收费的。因为水源从江河到达居民用水点,要经过过滤、输送、存储、消毒等一系列过程,而这中间产生的费用是由使用者承担的。
三、临床用血的收取费用包含哪些?
总体来说,临床用血的相关费用可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血液的成本费用。为了保证血液质量和输血安全有效,所采集的血液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成分分离、特殊储存、冷链运输等生产过程。所以《献血法》规定“公民临床用血,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交付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也就是说,收取的费用不是血液本身的价值,而仅仅是国家统一制定的血液成本费用。另一部分是医院配血和储存费用等。血液在送到医院后,并不是直接输入人体,需要进行“配血”“储血”等工作,医院的费用由此产生。
四、我国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
2005年,卫生部和发展改革委就发布了《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血站向医疗机构供应血液的价格包括血站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的费用,全血收费标准全国统一为每200毫升220元。
220元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哪些:一是采集费用包括血袋、耗材、人工、献血纪念品、信息传输、车辆运行和维护等;二是检验费用包括血型、血比重、转氨酶检测以及一些经血传播疾病的初筛及复检所产生的费用;三是分离费用包括成分制备、稀有血型血液冷冻以及解冻等设备购置和使用成本;
四是储存费用主要包括冷库、冰箱、冷链监控等设备的购买和维护。
据悉,为了数据的更广泛性及客观性,2009年中国输血协会对全国93家血站血液成本进行调查,除用于制备血液成分的人工费用外,血液的采集、检验、储存与分离的加工成本为:一袋200毫升全血至少需要330.62元,比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220元多出130.62元。也就是说,公民在临床上交的用血费用,其实连成本都不够!那么,多余的这一部分费用从哪里来呢?—国家财政直接补贴!
五、无献血后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呢?
根据《献血法》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时,可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的公民临床需要用血时,享有下列优惠:
1.献血之日起三年内可无偿享用献血量三倍的医疗用血;
2.献血三年后无偿享用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3.累计献血量超过800毫升的,终身无偿享用无限量医疗用血;
4.无偿献血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临床需要用血时,可无偿享用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最后,小编想说,在当今这个不乏物质的年代,相较于金钱,也许我们更缺的是对这个社会无私奉献的慷慨,希望善良的您,踊跃参与无偿献血,向需要帮助的人施以援手,带给更多的患者光明与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