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2017年度无偿献血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佚名 点击量: 更新时间:2018/1/24 17:56:56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统计报送2016-2017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和个人有关情况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1287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异地献血经历的献血者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项及条件
1.无偿献血奉献铜奖(献血量达到4000ml及以上,6000ml以下)、银奖(献血量达到6000ml及以上,8000ml以下)、无偿献血奉献金奖(献血量达到8000ml及以上)。
2.统计年度:2016-2017年度。统计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二、申报程序
1.有异地献血经历的献血者,献血量符合申报要求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异地无偿献血证到巴中市各地爱心献血屋或巴中市中心血站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2月5日。
三、注意事项
1.此前的金奖获得者,献血次数自上一次获得金奖时统计的第40次献血日期起重新计算(不含第40次);获得其他奖项者,可在原献血次数的基础上累计。
2.无异地献血经历的献血者不需上报材料,由巴中市中心血站统一按规定程序申报。
咨询电话:0827-5253563
巴中市中心血站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