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中心血站业务楼顶楼治漏工程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巴中市中心血站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13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5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26
第六章 招标项目及要求………………………………………………………27
第七章 合同主要款………………………………………………………………28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巴中市中心血站委托,拟对巴中市中心血站业务楼楼顶治漏工程进行对外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BZXZ-02号
二、招标项目:巴中市中心血站业务楼楼顶治漏工程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巴中市中心血站拟采购楼顶治漏和装饰,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6、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企业;
7、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 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1月 13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 巴中市中心血站二楼会议室
九、本投标邀请在巴中市中心血站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采购人:巴中市中心血站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827-525356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价格标的 |
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政府采购预算:24.80万元 |
2 |
采购方式 |
询价 |
3 |
评标方法 |
现场开标 |
4 |
交货时间 |
详见第六章要求 |
注:温馨提示: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注意无效标、废标条款和黑体(斜体)内容,确保投标文件符合要求。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巴中市中心血站 。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 投标费用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合同主要条款。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血站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2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血站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使用中文。
10.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一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
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4)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5)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适用);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7)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8)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第五章要求);
(9)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如: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服务人员名单(加盖公章);说明投标产品的保质时间、保质期内的注意事项、服务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10)商务应答表;
(11)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12)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16.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6.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1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U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6.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6.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
16.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16.5.1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能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16.5.2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16.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7.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17.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封装于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17.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7.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8.2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9.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19.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19.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3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4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5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有误,当场予以更正。
22. 开标程序
22.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主持人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3.中标通知书
23.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4. 签订合同
24.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4.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4.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 合同分包
25.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5.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7. 履行合同
27.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7.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8. 验收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七、投标纪律要求
29.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八、支付货款
30. 申请支付
32.1采购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以结算价,签署《验收结算书》后,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采购人的自有资金,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中标人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2.2 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按合同中货款支付条件直接将货款支付给中标人。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
_ _: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向采购人完成项目的物品交付、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光盘和U盘)1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壹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7、本次投标有效期为 天(不少于60天)。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 (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附: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 包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投标单价 (万元) |
投标总价 (万元) |
交货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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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招标编号 : 包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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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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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五、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 包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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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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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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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按照第六章商务要求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应答可注明是否响应,也可注明正、负或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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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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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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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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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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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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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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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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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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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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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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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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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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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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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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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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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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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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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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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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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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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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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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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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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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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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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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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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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完成项目质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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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八、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招标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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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九、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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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十、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巴中市中心血站:
作为投标方,我公司郑重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十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巴中市中心血站:
作为投标方,我公司郑重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十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巴中市中心血站:
作为投标方,我公司郑重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资质性要求:
(1)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无
(二)资质性要求:
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
(3)供应商提供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
(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原件)。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无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无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无
注:1、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第六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简介:
巴中市中心血站拟采购业务楼楼顶处漏和装饰工程1批,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技术要求:
1、项目概况:本工程装修改造面积约为390 m² , 包括铺装块料墙面、环氧地坪漆、安装钢化玻璃隔断、红色仿琉璃硬瓦钢屋面、天棚吊顶、电气配电管线和照明灯具安装等
2、工程建设要求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或来现场咨询
3、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附后)
三、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后以结算价为付款依据,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重大质量、售后问题给与支付。
四、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质保期为一年。
质保期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内,由供应商免费提供备品备件及服务。如果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负责提供备件使用,不能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开展。
售后服务承诺:供应商负责对用户使用、操作、维修、保养人员免费进行培训,提供培训计划。服务响应要求:提供常设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对用户的服务通知,供应方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供应商须具有相关行业的施工经验,施工完成后,须出具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方视为完工,才能进行验收工作。
五、工期要求: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日内完工,由于工程未能如期完工,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开展,甲方有权追究供应商赔偿责任。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随机 配件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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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后,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货物上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若需要)。
5、货到现场后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调换,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日内全部完成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 年 月 日前全部完成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交付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调换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交付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调换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全部货物交付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办理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玖拾伍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余款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玖拾伍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作为合同保证金,一年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调换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和乙方各二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