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献血者告知的义务
血站工作人员应在献血前对献血者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并在《无偿献血登记体检表》的献血者知情同意书上取得献血者签字同意。
对献血者告知的内容
1、献血动机
无偿献血是出于利他主义的动机,目的是帮助需要输血的患者。请不要为化验而献血。国家提供艾滋病免费咨询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服务,如有需要,请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联系电话可查询全国公共卫生公益热线12320)。
2、安全献血者的重要性
安全的血液可挽救生命,不安全的血液会危害患者的生命与健康。请有高危行为的献血者不要献血,如静脉药瘾史、男男性行为或具有经血传播疾病(艾滋病、丙型肝炎、乙型肝炎、梅毒等)风险的。
3、具有高危行为者故意献血的责任
献血者捐献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会给受血者带来危险,应承担对受血者的道德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8条和第62条规定,高危献血者故意献血,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实名制献血
根据《血站管理办法》规定,献血者在献血前应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血站应进行核对并登记。冒用他人身份献血的,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5、《无偿献血登记体检表》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须对献血者您进行健康征询与一般检查,为了对您的健康状况和是否适宜献血能够准确的进行评价,您需要如实填写健康状况征询表。因不真实填写者,所献血液引发受血者发生不良后果或献血者您发生献血不良反应,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如果提问涉及到您的隐私或令您感到不愉快,请您谅解。
6、献血过程是安全的
血液采集使用的是一次性无菌耗材,且会告知您献血前后应注意的事项,减少献血反应发生,确保献血者您的安全。个别献血者偶尔可能出现穿刺部位青紫、出血或疼痛、献血后头晕等不适,这些不适都是轻微或短暂的。恳请每位献血者遵照献血前、后应注意的事项,以减低献血不适发生的可能。极个别可能出现较为严重的献血反应,如晕厥。请您及时与献血证上提供的献血服务热线电话联系,我们会第一时间科学规范处理的。
7、献血者献血后回告
献血者如果认为已捐献的血液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尽快告知血站(电话:0827-5253531)。
8、献血后的血液检测
血站严格遵从国家规定进行血液检测,将检测合格的血液用于临床,不合格血液将按照国家规定处理。血液检测结果不合格仅表明您所捐献的血液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不能作为感染要疾病的诊断依据。
9、献血结果的告知
血液检测合格的,我站会在7个工作日内以短信方式告知您,血液检测不合格的,我站会在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告知您。如对检验结果有疑问的,请拔打(0827-5253537)进一步咨询。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血站将艾滋病检测阳性结果的个人资料向疾控中心报告。我们承诺对您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10、献血量及献血间隔期限
全血献血者每次可献全血400ml、300ml、200ml。
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
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因特殊配型需要,由医生批准,最短间隔时间不少于1周。
单采血小板后与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4周。
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