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门对单采血浆站监管升级 采浆过程实现全程视频监控
作者:佚名 点击量: 更新时间:2013/3/26 9:00:51
卫生部
卫生部提出,设置有单采血浆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3项监管制度和措施:
——建立单采血浆站监督公示制度。2007年8月30日前,单采血浆站要设立监督公示栏。
——建立对单采血浆站执业活动的视频监视系统。2007年10月30日前,所有单采血浆站的办卡室、采浆室等关键部门要安装摄像头,实现采浆过程全程视频监控。
——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逐步建立计算机网络监管平台,实现对所有采供血机构的远程动态监控。
卫生部提出,国务院今年再次将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内容之一。卫生部等部委近期联合下发了《2007年全国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采供血机构认真学习,要以通报的3起违法违规采血(浆)案件为鉴,确保用血安全。卫生部要求,各地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有关部门要将发现的涉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案件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对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做好案件移送工作。(摘自《健康报》)